科研条件

中国科学院高原生物适应与进化重点实验室论著发表相关条例

2020-11-16  

  1、实验室研究人员发表的论著是衡量实验室科研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关系到实验室的声誉和利益。为维护科研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维护实验室和论著作者的利益,规范论著发表程序,鼓励实验室人员多发表高质量的论著,特制订此条例。

  2、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道德,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严禁伪造论文。此类情况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以通报批评、警告、扣发工资、开除学籍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3、实验室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对待实验和实验数据,严禁伪造实验结果。此类情况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以通报批评、警告、扣发工资、开除学籍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4论文发表必须遵守科技道德,对于引用的他人实验成果、学术观点、研究结论等必须将其列入文章的参考文献,并在文中明确标注。同时,严禁整段抄袭引用。对于不遵守此条规定者,其责任自负,实验室将给与相应的处罚。

  5公开发表的文章和报告,凡是引用别人的工作、图片或数据等,必须注明出处。对于在学术、资料等方面对论文有贡献且未列在论文作者行列的,必须在论文中加以感谢。

  6实验室研究人员向国内外投递论著前,需填写论著投递登记表,每位作者必须在上面签字,并送办公室负责人处备案。研究生向国内外投递论文前,应交导师审阅,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出。

  7论文录用后,按规定填写保密审查登记表。作者将论文打印件及登记表交实验室领导审查、签字后,实验室方可盖章邮出。

  8、实验室人员在发表文章时应署实验室的名称(可与所在单位平行署名)且规范。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中国科学院高原生物适应与进化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Evolution and Adaptation of Plateau Biota, northwest Institute of Plateau Bi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AEPB

  9、实验室人员应在每年的1231日前,将本年度已公开发表论文的单行本和电子版文件交办公室,以编入本年度实验室年报及实验室论文集中,并根据研究所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10、论著的作者及其排序应充分体现每位作者对论文工作的贡献。论文应注明论文工作的资助单位以及相应的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