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作部署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34号)

发布时间:2022-11-03 所办公室

关于城中区、城西区除管控区域外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经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1月3日10时起,城中区、城西区除管控区域外的小区、单位、场所,解除居家工作生活管理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有序放开的区域以城中区、城西区发布的通告为准。

  二、城东区、城北区继续实行居家工作生活管理措施。居住在城东区、城北区,工作单位在城中区、城西区的人员继续居家工作生活,暂缓返岗。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好转,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城西区、城中区区域内和区域间可有序流动;城中区、城西区与城东区、城北区之间继续实行交通管制,人员和车辆暂缓流动;主城区与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含多巴片区)及西宁市与各市州之间除防疫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物资、物流货物运输车辆经严格查验后可以有序流动,其他社会车辆继续实施交通管控。

  四、解除居家工作生活管理措施的小区、单位、场所要把好入口关,严格实行出入口24小时值班值守,入内人员一律戴口罩、测温、查验双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继续加强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对省内外疫情发生地来(返)宁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五、公交车、出租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行驶线路,仅在城中区、城西区运营,乘车人员严格落实扫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城乡公交班线继续暂停。

  六、在做好全面彻底消毒消杀、人员健康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的前提下,区域内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理发店、便利店等有序恢复经营并严格疫情防控管理,早夜市暂不开放,其他场所及经营活动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零售药店恢复营业并严格落实 “四类药品”销售监测机制。企业工厂有序恢复生产,严格实施闭环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恢复营业,不提供堂食。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宗教场所继续不对外开放不举办活动。

  七、倡导非必要不离宁,确需离宁人员,须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倡导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返宁人员,抵宁前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来(返)宁,来(返)宁后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八、各县区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做好管控区内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紧急就医看病等保障工作,继续实行蔬菜粮油等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无接触”、错峰有序配送方式,做到“最后一公里”供应配送全覆盖。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

  九、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不能松懈,真诚希望每位市民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共同守护家园平安。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