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

大力推进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科技部等六部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7-03-29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记者王静) 为在科技界全面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学术风尚,大力推进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日前,科技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及六个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

  3月28日下午,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主持召开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六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周光召及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交流各部门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的情况,讨论确定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研究部署科研诚信建设有关工作。

  会上,各部门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2006年11月,科技部以第11号令颁发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成立了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负责科研诚信建设的日常工作,并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组建了由周光召院士等十余位海内外科技、法律和政策专家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同时,科技部从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完善科技评价制度、建立科技信用管理数据库等方面入手,围绕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与科研诚信建设有关的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预防和监督体系。

  教育部在大学广泛开展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成立了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对大学科研道德建设予以指导和推动。

  中科院和工程院重点开展院士队伍学风和科研道德建设。在院士评审中强调对候选人学风道德的考察,并通过对候选人科研成就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同行监督。两院分别发布了院士科研道德自律行为准则,建立了科研道德建设审查机构,制定了对违背科研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今年2月,中科院向社会发布了《科学理念的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并要求院属研究所设立科研道德组织,负责对本单位科研道德建设和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监督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基金项目申请和执行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2005年3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布了《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受理了数十件投诉信件,对其中经查处有事实依据的投诉事项已经进行了处理。

  中国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注重发挥科技团体在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中的作用。1999年,中国科协组织102个全国学会、231家科技期刊签署了《科技期刊道德公约》,中国化学会推行了学术期刊黑名单制度;近年来一些学术年会增加了科研道德建设的专题报告。

  与会部门和专家对如何加强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会议议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督促和协调有关政策和重点任务的落实。

  会议决定,各部门将协力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并初步议定逐步开展包括:联合制定和发布“关于加强我国科研道德建设的意见”,为科技界科研道德建设提出方向和目标;研究编撰“科研诚信指南”,形成一个中国科技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编写“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等教材,推动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开设科研道德课程,提高科技人员科研道德水平;宣传科研道德高尚的先进个人,在科技界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等项工作。

  徐冠华在总结中指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是营造自主创新良好氛围的必要措施,科技界和社会公众寄予厚望,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他强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惩治和预防学术不端行为要从源头上抓起,必须进行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他表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是科技界的共同任务,科技部等六部门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要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密切合作、集成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共同努力,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等部门曾于199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此次六部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的建立,将从制度建设、宣传、落实监督等方面合力推动科研道德建设,并通过科技管理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沟通机制等措施加以落实。

来源:科学时报(200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