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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高原所深度参与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

发布时间:2023-04-2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本着统筹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启动北京、广州等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西宁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4月22日,省林草局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在西宁组织召开《西宁国家植物园创建方案》专家咨询会。

  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二级巡视员肖红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副院长赵培庆,省政协副秘书长、民革青海省委会副主委独金萍,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兴斌,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所长陈世龙、党委书记张景光、党委副书记杨勇刚参加会议。咨询会由省林草局一级巡视员王恩光主持。

  专家咨询会由中国科学院院士洪德元任组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种康任执行组长,成员由中国科学院院士魏辅文,汪小全、任海、黄宏文、陈进、王青锋、张元明、丁文军等中国科学院知名专家组成。方案承担单位中咨集团汇报了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的重大意义、基础条件、建设内容及规模、运行管理模式、专类园建设计划、投资估算等主要内容。

  各位院士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对标国务院已批复的两个国家植物园经验做法和设立规范等指标为青海省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把脉问诊,提出了精准科学、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最后,专家组形成一致意见,表示支持青海省开展创建西宁国家植物园工作,并提出建议:一是西宁国家植物园创建的区位优势明显,特色植物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国家代表性、科学系统性、社会公益性的要求和国家植物园的整体布局。二是西宁国家植物园的创建充分彰显了国家植物园体系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的原则与要求,凸显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的就地保护与西宁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的综合性和整体性,为把青海打造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生态文明高地增添新动力、新风景、新名片。三是要进一步阐明青海在整个区域内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及建设西宁国家植物园的优势和必要性。要站在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的高度,统筹考虑将三江源、祁连山全部区域(涉及西藏、新疆、甘肃等省部分区域)的植物种类纳入西宁国家植物园迁地植物收集、保藏范围。四是要明确专类园建设目标,创建有高原植物特色的园林景观。要根据高原气候条件建设温室和冷室,提高高原植物的收集、保藏能力,加强植物分类、保护生物学和资源利用科技队伍建设,提升迁地保护和科学研究的水平。在面向全国、全世界收集园林植物的同时,要注意引种驯化中防范外来入侵物种。五是要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科学高效的保障植物园可持续运营的组织机构。要有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规范的资源与资产管理,具有稳定的资金条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强植物分类、保护生物学和资源利用科技队伍建设,提升迁地保护和科学研究的水平。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方案》。一是完善创建方案。将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及方案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方案,明确建设西宁国家植物园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在国家植物园规划体系布局中的重要地位,编写西宁国家植物园概念性规划,明确创建思路和植物园理念要求。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西宁国家植物园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地区和相关部门职责,提前谋划组织机构,为高效推进西宁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向国家林草局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列入国务院批复《国家植物园体系规划》后设立的国家植物园。同时,做好与三江源、祁连山区域周边省份的协作配合,加快创建进程。四是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国家代表性、科学系统性和社会公益性 3 个方面要求,立足我省现有基础,开展深入调研摸底,梳理完善青海省及相关区域植物名录,确定国家植物园专类园特色定位、迁地保存种类、引种驯化、科学普及等内容,建立完善学科队伍,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保障资金投入,对标认定指标体系逐项进行符合性认定,做好国家植物园设立的相关准备工作。

  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西宁市林草局,省林草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规划编制单位100余人参加咨询会。